关于发布惠州市内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典当字样但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1:06:51 来源: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截至2023年9月22日,注册地在惠州内的97家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典当”字样但尚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不具备从事典当业务资质,现将相关企业名录予以发布。 请广大金融消费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内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典当”字样但尚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家企业名录(截至2023年9月22日)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9月26日 |